根据《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榕城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
本次培育高素质农民66人,项目资金20万元,由公开遴选的培训机构承接具体培育任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在线学习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 学时)。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5、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的培训任务;
7、2018年或2019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为准),不能承担2020年的培训任务;
8、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并取得较好业绩、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训机构。
三、遴选程序
1、申报。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至6月2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6月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资料装订胶封一式叁份邮寄到榕城区农业农村(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大楼9楼92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培训机构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证明材料;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设施设备条件、保障措施等);提供近3年从事培训工作的业绩。提供2017-2019年培训项目合同书或项目单位证明;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2、评审。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3、公示备案。评审结果将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榕城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同时将认定结果报省、市农业部门备案。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大楼9楼921
联系人:杨芬 联系电话:0663-8623191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