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公布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加大农业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了各股室办公职能和办事流程,及时发布农民群众最关心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惠农项目、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综合执法基本情况,及时通报农林水等工作动态,及时接受群众咨询。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局里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和办理,认真处理相关投诉和网络问政反馈督办的办理,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同时根据保密工作制度的特殊性,我局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对不能公开、需要保密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有关工作。不断健全和维护本局新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有所变动的栏目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为了更好的运行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出台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受理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实时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深化;
2、干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情况
1、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进行公开。
2、不断强化干部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