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砲台镇兴业造纸厂年产1.5万吨纸产品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通过原揭阳空港经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书有关内容予以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填写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公示意见反馈表)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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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
公示日期:2023.2.15-2023.2.21,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砲台镇兴业造纸厂年产1.5万吨纸产品项目 |
项目性质 | 已建工程 | 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 砲台镇兴业造纸厂 |
取水用途 | 工业用水 | 取水地点 | 位于砲台镇青溪村榕江中漓溪汇入口处(东经116°29'4.52"、北纬 23°30'9.45") |
水源类型 | 地表水 | 取水方式 | 提水 |
取水规模 | 项目日最大取水500 m³,日平均取水400 m³,年最大取水128000 m³ | 取水口所在河段水功能区 | 所在水功能一级区为榕江干流揭阳-汕头开发利用区(功能区编号:H0820001202000),二级区为榕江干流(南河)牛田洋渔业工业用水区(功能区编号:H0802001303014) |
退水地点及退水量 | 位于砲台镇青溪村榕江中漓溪支流汇入口下游五十米处(东经116°29'3.51"、北纬 23°30'6.79"),日最大退水量438t,日平均退水量350t,年退水量112000t。 |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公示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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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兴业造纸厂年产1.5万吨纸产品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