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揭市农〔2020〕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2025年8月,我区按程序组织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落实补检工作,对于逾期未办理补检手续的,现责令您停止使用该拖拉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牌证,即行失效,相应机具不得继续上路使用。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长期脱检拖拉机信息明细表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