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cheng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eyang City

林伟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揭榕农罚决字〔2024〕5号

林伟标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兽药案

林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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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兽药。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线上店铺销售的“昱胜青草粉”为假兽药。根据平台订单页详情,该款青草粉包装上注明“主治腺病毒、副伤寒、甩拉吐、炸毛、不吃不喝...”等字样,已涉及治疗动物疾病功效。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兽药)序号1的规定进行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94元;

2.罚款人民币1235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729元。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没)款。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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