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揭榕农罚决字〔2024〕5号 | 林伟标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兽药案 | 林伟标 | / | / | 当事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兽药。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线上店铺销售的“昱胜青草粉”为假兽药。根据平台订单页详情,该款青草粉包装上注明“主治腺病毒、副伤寒、甩拉吐、炸毛、不吃不喝...”等字样,已涉及治疗动物疾病功效。 |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兽药)序号1的规定进行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94元; 2.罚款人民币1235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729元。 |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没)款。 |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