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揭榕农罚决字〔2024〕10号 | 许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 许某某 |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参考《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中的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渔业捕捞)序号3的规定进行处罚: 1.没收渔获物(现场放生); 2.罚款人民币25000元。 |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没)款。 |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0日 | |
2 | 揭榕农罚决字〔2024〕11号 | 林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 林某某 |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参考《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中的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渔业捕捞)序号3的规定进行处罚: 1.没收渔获物(现场放生); 2.罚款人民币25000元。 |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没)款。 |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0日 | |
3 | 揭榕农罚决字〔2024〕12号 | 许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 许某某 |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参考《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中的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渔业捕捞)序号3的规定进行处罚: 1.没收渔获物(现场放生);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没)款。 |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