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揭榕农罚决字〔2024〕13号 | 林晓彬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案 | 林晓彬 | / | / | 当事人屠宰羊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参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中的(动物卫生监督)序号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五条第(一)项的裁量规定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12000元。 |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没)款。 |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