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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对照《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榕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结合自身结合自身职能实际,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涉农领域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范围和各股室的具体业务,进一步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本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行为。

  (二)行政决策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行业行政决策工作,切实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一是坚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核制度。有关行政处罚案件都需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行政处罚适用法律、处罚金额准确。二是坚决贯彻关于农林水等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行政处罚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标准符合《关于印发<揭阳市农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揭榕农水[2013]68号)和《关于印发<揭阳市林业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揭榕农水[2013]69号)。

  (三)行政执法监督情况。一是落实“两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市《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揭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揭市政法委[2014]15号)文件精神,制订了《榕城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大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效率,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落实举报处置机制。通过在榕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本局的联系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保障群众的投诉权利、举报权利。

  (四)行政执法情况。今年来,我局在政务办事大厅共办理行政许可5宗。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查处,我局认真按照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农、林、水等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实施行政处罚5宗,其中:私自运载死猪1宗(揭阳市和联食品公司屠宰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宗(1宗案件有进行听证程序和行政复议,该案1当事人涉刑已移交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仙桥河涉嫌采砂1宗。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6日,我局在榕城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共59余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职能职责、政务公开、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办事程序、惠农政策、惠农项目、农业防灾减灾等信息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方面内容。

  二、存在问题

  执法队伍薄弱,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为1人,仍未能发挥综合行政执法作用,目前农、林、水、牧、渔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仍由局各负责具体业务线条的人员负责(目前持有执法证人员共14人)。上级部门下放的执法受理事项函单增加,基层承接的压力大,人员负担重、执法水平不高,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责任体系。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协同、全方位实施的工作局面,使涉农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继续贯彻落实农业部门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部署要求,着力推进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有关实施要求,规范新旧法衔接的问题,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农林水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法制观念。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涉农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强化法制观念,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素质,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文书规范,程序合法,并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杜绝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加以规范。结合当前我区实际,继续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使我区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真正发挥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榕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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