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截至10月底,区劳监队共调解处理各类劳资纠纷案件390宗,涉及人数1044人,追讨工资1179万元(其中涉嫌欠薪逃匿案件1宗,涉及人数9人,涉及金额28万元,未结案)。工伤补偿79宗,涉及人数79人,付补偿金472万元。死亡补偿 4宗(不含工伤补偿),涉及人数4人,付补偿金360万元。其它53宗,涉及人数48人,付补偿金168万。截止10月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仲裁案件99宗,涉及劳动者99人,当期不予受理10宗。当期共审结案件98宗(其中:仲裁裁决8宗,仲裁调解88宗,撤回2宗),涉案总金额1154.28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
一、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意识。结合市、区开展的“众剑行动”、扫黑除恶“红袖章活动”,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广泛宣传《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着重强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性,坚决预防杜绝使用童工,营造和谐劳动氛围。今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0多份,同时向社会公布劳动举报电话,使广大用工企业和劳动者增长了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高企业素质。区劳监队采取办案随查、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共6次,其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1次,开展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1次,开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1次,开展整治非法使用童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3次,着重纠治了用工管理不规范、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加班费不落实等问题,树立了企业科学用工、规范用工意识。
三、积极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方案>》《榕城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成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共完成企业薪酬调查企业数38家,跟踪企业人工成本用工监测38家和国家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企业10家。依照《劳动合同法》,做好劳动合同的政策宣传、咨询指导、数据统计、解除备案等各项工作,并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劳动合同调查工作。落实《广东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进我区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查,积极强化政策宣传,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