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的榕东街道办事处、揭阳溪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个人(详细见附表)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该单位及个人核拨到基层就业补贴。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12月24日至12月30日,凡对榕东街道办事处、揭阳溪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个人(详细见附表)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社局电话:8629401。
附表:
申请补贴明细单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