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的揭阳市虎步鞋业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七彩玲珑珠宝店、揭阳市艾菲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该单位核拨一次性创业资助。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凡对揭阳市虎步鞋业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七彩玲珑珠宝店、揭阳市艾菲传媒文化有限公司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社局电话:8629401。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