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揭阳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函〔2020〕205号)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揭阳市第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申请专项职业能力鉴定机构的设置的鉴定项目条件、考场场地、设备设施、考评队伍、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核评估,基本符合设立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的条件,并认定名称为:揭阳市第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站。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2日,凡对揭阳市第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设立专项职业能力鉴定机构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社局电话:8629401。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