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0〕2号)和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27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基层岗位补贴的人员(详见附表)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核拨基层岗位补贴。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9日,凡对本次申请基层岗位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社局电话:8629401。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