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23〕69号)文件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广东盐业集团揭阳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该5家企业核拨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详情附后)。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9日,凡对本次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9401),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