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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23〕69号)文件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揭阳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该5家企业核拨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详情附后)。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凡对本次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9401),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  


       

附表

2024年第一季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名单

序号

单位

申请社保时间段

申请补贴人数

备注

1

揭阳市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

8

2

广东容大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

2

3

广东一状律师事务所

2024年第一季度

4

4

华南信息安全技术(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

1

5

广东省盐业集团揭阳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

1

合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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