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揭市人社函〔2020〕276号)、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0〕2号)和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27号)文件精神,对申请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及符合相关条件的就业者,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按揭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620元计算)、社保补贴(按单位实际缴纳金额计算),并由用人单位代申请。本次应发放给溪南街道等5个公益性岗位补贴合计77788.32元。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 月21日,凡对本次申请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3124),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