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115号);
6.《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7.《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咨询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咨询监督渠道】通过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http://www.jyrongcheng.gov.cn/ 、电话监督:0663-867103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