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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对照国家、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实际,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和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注重学习引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

通过组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会议等多种形式,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研究重点问题,谋划制度设计

2020年党组讨论通过《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从制度上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主要领导亲自抓,高位推动工作落实

切实做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特别是疫情防控、创文创卫、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重要工作,“一把手”均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严格履职的重要行为准则,作为市场监管执法的生命线,严格按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监管执法,把依法行政作为市场监管的基准,贯穿于完成市场监管使命的全过程中。  

1、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聚焦粮油、口罩等民生应急物资,采取“白天全面查”、“夜间重点查”点面结合的方式,从严惩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宗,罚没金额5.01万元;销售野生动物案件4宗,罚没金额3.68万元。在揭阳民生热线公开曝光1例哄抬口罩价格的典型案件。

二是压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加强对市场、商超、餐饮店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制度。共组织36个农贸市场签订不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承诺书》。

三是强化医疗防疫用品监管针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体温计、抗病毒口服液等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完成辖区零售药店在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发热、咳嗽药品登记专报的注册和“零报告”登记工作。为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送检红外体温计44支。

四是统筹协调全区做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牵头成立由市监、卫健、工信、城管执法等部门组成的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农贸市场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以水产品、家禽家畜等重点档口、“三优先”人员为检测重点,联合区卫健等部门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切实做好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疫情防控工作,对冷库、冷链企业及其他场所进行摸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相关从业人员、环境、产品每周核酸检测100%覆盖工作。督促落实榕城有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冻库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粤康码,做到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扫码率达到两个100%。

2、树立“乙方思维”,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专门制定《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制定措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压缩办照时间。全面实施“马上办”提速措施。落实“百项疏堵”行动,推进减材料、减证明、减环节、减费用,压缩市场主体办照时间,实现开办企业1个环节0.5天内完成,其他准营事项1天办结。精简企业开办条件。全面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允许住改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实行经营范围自主决定,允许开办者自主选择登记机关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共办理“多证合一”新设立登记市场主体共8382户,其中个体7628户,企业75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户。推行企业简易注销,实现一般企业简易注销1天完结,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24户,直接为企业减少公告登报成本9.9万余元。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共办理“个转企”168户,超额完成68%。大力推广电子化登记,做到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区域、业务、市场主体全覆盖。主动与当地主要银行协商合作,推出“电子营业执照+金融服务”,为企业办理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2020年通过网上申请市场主体为162户。

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破除各类隐形壁垒及时调整完善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并部署各相关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建立内部审查程序。部署全区各相关单位对存量文件进行清理,对增量文件进行审查全覆盖。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商事主体创新竞争力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动员辖区内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引导辖区内5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加大知识产权创新扶持力度,会同区科技局起草《揭阳市榕城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蓝天”专项行动,结合“双打”专项,深入开展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恶意商标代理行为,打击专利、商标非正常申请,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专利、商标的查处,调查处理专利、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今年以来,共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2宗(其中商标侵权案件21宗,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宗);移送公安机关1宗;涉案金额37.45万元,罚没11.15万元。

四是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从依靠原有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在牵头全区各有关部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同时,制订《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将双随机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依法做好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违法名单管理工作,对失信市场主体实行联合惩戒。共依法将329户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82户次个体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21户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并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共将77户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包括改正违法行为申请移出、办理注销登记自动移出、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自动移出),524户次个体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包括改正违法行为恢复正常、办理注销登记恢复正常);经上报省局审核通过,将1户企业通过信用修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聚焦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开展全链条监管。重点开展固体饮料、方便面、湿粉类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全区列入明厨亮灶的178间学校幼儿园食堂线路均已接入市局平台。组织对“美团”、“饿了么”两家网络订餐平台和辖区内部分固体饮料生产企业、母婴用品店经营者进行约谈,督促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行为。开展我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落实7家农贸市场每天按时上报快检数据,检测蔬菜31403批次,检测水产品1461批次,其中不合格蔬菜72批次,共287.1公斤,不合格水产品5批次,共6.84公斤,均告知经营者,要求其下架销毁,留存销毁证据并做好登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榕城区食安办制定《2020年榕城区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 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给相关职能单位;我局相应制定《2020年揭阳市榕城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实施方案》。全年抽检任务均已完成,共抽检1359批次,不合格22批次,并对不合格批次依法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把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超方式经营”、购进渠道合法性、进销存记录、票帐货款一致性作为检查重点。共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日常检查445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检查5家次,经营企业日常检查260家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4家次,经营企业370家次;检查疾控机构3家次,疫苗接种单位17家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25家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124家,限期整改124家。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

三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推榕城“质量变革”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组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世界认可日”等宣传活动,开展“质量月”专项活动,开展质量安全“问诊治病”相关工作,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儿童玩具产品生产领域抽检,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在揭阳市2019年度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中,我区被评为A级(是全市两个被评为A级县市区之一)。

四是开展特种设备监管,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结合市局制定的《2020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管。出动394人次,检查生产起重机单位3户次,电梯维保单位14户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4户次,检查特种设备189台(套),其中,大型游乐设施21台次,锅炉10台次,压力容器15台次,压力管道2条次,电梯87台次,起重机52台次,厂内叉车2台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书5份,发现并消除隐患26处。

五是加强执法办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食品、药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13宗,罚没金额175.123万元。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案件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探索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机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2、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配合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牵头建设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020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宗,提供线索2条;向卫健部门移送案件3宗,向农业农村局移送案件2宗。

3、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评查等方式,着重抓好“五项规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规范行政强制措施、严格规范调查取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时限、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0年共进行法制审核291宗;开展案件抽查评查1次。

4、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再部署再推进工作会议,督促各实施主体在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行政执法数据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行政权力约束,保障行政权力正确行使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勇担使命抗击疫情

扎实开展“学讲话、战疫情、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支持复工复产、稳定经济发展秩序等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员公开承诺宣誓,激励党员在特殊时期不畏艰险、勇担使命,在抗疫一线和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推动队伍履职尽责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制度管人管事,筑牢队伍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及时发现和消除不良苗头问题。

(四)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规范行政调解工作

构建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平台,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成立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全局行政调解工作;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行政调解工作;协调解决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民事争议、行政争议。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受理投诉举报件

一是从严从快受理12345、12315平台转发和上级交办的消费投诉举报件,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优化消费市场环境。2020年,我局共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件6698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8.66万元。

二是印制问题药品举报卡,分发至辖区内各药店粘贴,畅通问题药品投诉举报渠道。

3、做好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

办理申请人不服我局行政处理决定提起复议的案件共14宗,其中驳回申请11宗,终止案件调查1宗,目前2宗复议案件复议机关正在审理中。举行我局首个听证会,充分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和听证权利。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社会共建共治氛围

1、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执法能力

对于新出台和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第一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释义等书籍201册。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的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2、做好疫情期间重点领域宣传活动

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公告等方式,向辖区各经营户发放了《价格提醒告诫书》和《关于从严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制搭售等违法行为的公告》,引导经营户履行价格义务,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共发放告诫书1398份,张贴公告613份。以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宣传《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严打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开展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举办“化妆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知识产权宣传周”“放心消费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对各个领域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将“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组织辖区近300位药品经营者观看“2020年版《中国药典》网络宣传贯彻会议。11月在东风广场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大型咨询等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近4000份,服务群众近500人,《揭阳新闻》、《民生热线》栏目均对活动进行报道,扩大了全区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面,提升药品安全社会知晓率。

二是在全区各街道开展“公筷、公勺”“光盘行动”等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养成使用公筷公勺的意识,助力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的用餐新风尚,共分发宣传图画8000张,台卡1000个。

三是在榕城区各LED大型显示屏宣传主题,利用电子显示宣传车在榕城区道路上巡回开展宣传活动;在榕城区东风体育广场集中开展“中国专利周”宣传咨询活动。

四是深入开展“3·15”消费维权日宣传活动,引导40家企业(实体店)参与“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活动,6家企业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面临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队伍的履职能力、人员结构与依法履行职责的矛盾突出。

一是执法人员对于法律知识的储备仍然不足,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接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等监管执法的职能,职能繁多,但仅有原工商、食药监的执法人员,面对大量的工作,执法人员需要熟练掌握大量的法律法规知识,虽然改革一年来情况有所改善,但离依法全面履行的要求仍然还有不足。

人才匮乏、基层队伍老龄化的问题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执法力度,制约着市场监管职责的履行。

四、202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求,积极改善工作不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与保障

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

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严格执法,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为抓手,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方式,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一线,服务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做好新时期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同时,针对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特点,通过举办业务讲堂、开展专项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执法资源,加强执法力度。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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