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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做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榕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上网页对外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办事指南、业务工作等子目录内容,把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多项内容及时主动在网站更新公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及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工作制度,加强对业务工作的规范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的人员进行充实和调整。

  (三)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规定,对公开的每一条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地保密审查,有效保证了保密的信息不公开,公开的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群众关注,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着力抓实抓好。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修编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规范公开栏目和内容。

   2020年,我局在区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共21篇;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共116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72

1711

175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6

58

234

行政强制

0

7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6530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新的一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统筹协作。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标准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提高工作层次,确保信息的规范、准确、完整。

  (三)及时主动公开。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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