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做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榕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上网页对外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办事指南、业务工作等子目录内容,把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多项内容及时主动在网站更新公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及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工作制度,加强对业务工作的规范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的人员进行充实和调整。
(三)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规定,对公开的每一条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地保密审查,有效保证了保密的信息不公开,公开的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群众关注,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着力抓实抓好。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修编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规范公开栏目和内容。
2020年,我局在区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共21篇;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共116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新的一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统筹协作。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标准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提高工作层次,确保信息的规范、准确、完整。
(三)及时主动公开。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