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今年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信息18条,分别为:业务工作9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数6条。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信息、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共6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条,上年结转1条,共32条。其中,予以公开7条;不予公开10条,无法提供13条;不予处理1条,撤回申请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工作专人专岗负责,各相关股室密切配合,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工作,确保逢发布的信息必经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对本单位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
我局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中更新办公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畅通与群众的联系沟通渠道,方便与群众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群众关注,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着力抓实抓好。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修编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规范公开栏目和内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
接下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统筹协作。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标准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提高工作层次,确保信息的规范、准确、完整。
(三)及时主动公开。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