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榕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今年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信息57条,分别为:业务工作50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信息、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共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条,上年结转1条,共28条。其中,予以公开2条;部分公开4条,不予公开2条,无法提供2条,不予处理9条,撤回申请信息4条,结转下年4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工作专人专岗负责,各相关股室密切配合,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工作,确保逢发布的信息必经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对本单位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
我局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中更新办公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畅通与群众的联系沟通渠道,方便与群众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把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群众关注,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着力抓实抓好。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修编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规范公开栏目和内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围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结合工作实际与公众诉求,仍存在若干需要完善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延伸与深度挖掘仍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优化。
为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更好回应社会公众期待,我局将针对性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组织协同,明确并压实各层级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全面落实各项公开工作要求。
(二)深化统筹协作效能。持续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对接,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提质升级,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边界、标准要求及办理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规范化开展,提升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提升主动公开质效。坚持以社会公众需求为核心导向,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始终将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渠道,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的覆盖范围、深化内容深度,扩充主动公开信息容量,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切实满足公众信息获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