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
2022年,榕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榕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守正创新,砥砺前行,顺利完成体制机制优化人事整合与融合,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统筹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法治榕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提请印发实施《中共榕城区委宣传部 榕城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编制我区《揭阳市榕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十四五”时期全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总体谋划。二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区直单位、街道办事处、学校、村(社区)等多部门多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举办多场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有力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地落实;制作普法动漫,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2022年,全区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354场次,发放各类学法资料4.5万余份,法治宣传品3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9.3万人次。三是举办第三届榕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4个单位均荣获优秀等次。四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今年仙桥街道淇美村、东升街道沙港村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五是培育推进“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
(二)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参谋助手作用,特别是涉及政府参与的重大项目工程、关系公众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等。2022年,共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常务会议题195件,经政府法律顾问把关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65件,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专题会议24场次,助力提升我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针对存在的“零执法”、执法查处力度不足、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开展自查,限时整改,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同时,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监督,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开展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今年我区确定仙桥街道、东兴街道和砲台镇作为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统一组织培训,夯实行政执法队伍基础。首先,编印《揭阳市榕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等工具书分发给基层执法人员,让基层执法人员“心中有数、胸中有策、手中有法”。其次,分18场次对全区200多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推动全区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第三,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举办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和城管执法领域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区各镇(街道)各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及业务骨干共130多人次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四是强化资格管理。2022年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共四场次,组织指导西马街道办事处等35个单位换发全国行政执法证,成功办理证件总数751件。五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一体化”应用全覆盖。六是进一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首先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严格界定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的内部法制审核,严把审查关,重视内容程序“双合法”。对有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对未经征求职能部门或公众意见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退回。通过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和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其次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七是切实承担体制改革主体责任,及时谋划,制定实施《揭阳市榕城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八是有效发挥复议监督功能。首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倡导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重视答复工作。其次针对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被申请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九是高质高效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2022年,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1件,经审查,立案受理160件,不予受理15件,补正告知16件,已审结126件。在受理的案件中,举报投诉类123件,工伤认定类2件,行政强制类1件,政府信息公开类32件,其他类2件;涉及的主要行政管理类别为市场监管、社会保障;代表区政府参加行政诉讼案件5件。
(三)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完成市核定我区18个示范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创建工作,完成率100%。全面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20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充分依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定期坐班形式,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引导公民依法维权。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高效运作,“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成为榕城法治新名片。二是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标,积极帮扶困难群众。2022年,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7宗,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20人次,办理刑事案件全覆盖指派17个。2022年9月起,榕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在榕城区检察院设立工作站,安排区域内的律师入驻工作站轮流值班,做好认罪认罚见证。自实施律师值班制度以来,已完成177个认罪认罚见证。三是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依托,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面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独特功能和优势。2022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共接受群众咨询4236人次,开展法治课832场,审查村(社区)合同53份,出具法律文书42份,代书36份,参与调解纠纷39件。四是深入推进公证服务改革,着力优化公证便民服务,完善公证办理落实“三个最”优化服务措施4项。2022年,公证处办证数265件。
(四)高要求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榕城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综合机制建设工作,成立榕城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该调解中心的成立对我区建设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全覆盖,为当事人提供多元、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2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739件,调解成功726件,调解成功率达98.2%;5名个人获评“揭阳市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二是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建立榕城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基地,该基地是榕城区首个安置帮教基地,基地的投入使用有利于做大做强榕城精准帮教帮扶工作,助力平安法治榕城建设。三是持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社区矫正就业帮扶基地,该基地是榕城区首个社区矫正就业帮扶基地,对于进一步推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提高刑事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召开榕城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我区“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社矫”建设。2022年,榕城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73人(其中:缓刑167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在册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四是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加强组织谋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场地选址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支持,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五是开展“远程会见”服务便民工作。2022年,全区举办远程会见400余场,为服刑人员家属提供了远程会见服务,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五)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文龙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抓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10月16日,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利用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三会一课”,组织引导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场次,党组成员讲党课4次;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4场次,主题党日学习会12场次,支部委员会12场次。同时,充分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系列政治理论。通过学习,切实提升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与法治能力。二是印发2022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工作。三是积极协调编办、财政等部门,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加挂榕城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1 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4名辅助人员从事行政复议辅助性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经费不足,制约着普法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省下拨我区专项资金逐年减少,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资金缺口大:自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榕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业务范围新增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提供法律帮助案件,案件数量出现剧增,现有经费无法满足案件补贴发放需求。
(三)按《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司办〔2022〕47号)文件精神要求,榕城区应在2023年底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任务。目前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压力较大,需要上级下拨配套资金扶持。二是场地狭窄,不符合上级设置配套功能室面积要求。三是队伍力量薄弱,智慧矫正中心建成后,需要充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置。
(四)根据省、市、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实施方案要求,我区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需业务用房面积约400平,预计需投入资金155万,目前,我区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场地尚未落实,资金差距大。
(五)调解人员队伍综合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我区2022广东法治考评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维护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以“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主线,有效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深化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常态化开展国家机关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推进普法新媒体平台规范化建设。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着力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让律师切实担当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员”“法律事务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特派员”的角色,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四)促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坚持做好疫情防控,抓实监管教育,强化风险隐患预警、发现、研判、化解、稳控、帮扶全链条防范处置。对社区矫正对象行踪动态和思想状况进行全面掌握,防止社矫对象脱管漏管,及时开展人文关怀,确保“四个不发生”。推动智慧矫正中心进入实质性建设。巩固充实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掌握社情民意,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持续强化法治机关建设,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继续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抓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奋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铁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揭阳市榕城区司法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