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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揭阳市榕城区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全国普法办《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好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榕城高质量发展,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榕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31日。

四、主要活动安排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深入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

(一)揭阳市榕城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场系列活动

1.发动全区各单位积极支持市局举办的“智趣童年”民法典法律知识朗诵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民法典法律专题展览。定于5月份在市图书馆一楼展厅举办民法典专题展览,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参观学习,并将参观学习照片报区普法办。

(二)组织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1.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区政府常务会会前专题学习民法典;区直各单位、镇(街道)党委(党组)组织学习民法典。

2.组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民法典知识,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3.区普法办将配合市普法办将民法典列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学法考试重要内容,部署开展全区年度学考工作。

(三)全区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1.各镇街道、各司法所、组织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实际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活动。

2.区妇联以“建设法治广东·巾帼在行动”活动品牌为载体,依托妇联阵地,面向妇女群众多形式宣传民法典。

3.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社区现有法治书屋、宣传栏增设民法典专区专栏。

4.各普法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主要内容。

5.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举办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培训班。

6.区农业农村局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系列培训班,推进民法典进基层、进农村,筑牢乡村振兴法治根基。

7.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宣讲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通过发放资料、法治宣讲、“民法典墙画活动”等方式,突出宣传民法典中相关涉农条款。

(四)组织推动民法典进企业、进市场

1.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各镇街道持续开展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与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

2.区总工会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民法典宣讲,突出“民法典·合同编”等内容,帮助企业理解民法典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相关法条契合经济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变化。

3.区司法局组织法律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破解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难题,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五)组织民法典进学校主题宣传活动

区教育局、各镇街道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法治宣讲、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民法典进学校”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民法典主题教育和法治实践。

(六)利用公园、景区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1.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发挥主题公园、景区人流量大的优势,扩大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成效和覆盖面。

2.区普法办、各镇街道组织开展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创建,组织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推动现有法治宣传阵地提档升级,在现有法治文化公园、长廊等场所增加突出民法典元素。

3.按照“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区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在地标性建筑及各类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举行一次民法典主题地表亮灯活动,提升民法典的渗透力和覆盖面。

(七)开展民法典进网络主题宣传活动

1.强化公益普法责任,加大民法典网络普法力度。围绕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话题讨论、开设专栏、定向推送等形式,加强涉及民法典内容的宣传解读。

2.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积极组织发动全区各地各单位参加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民法典知识竞赛。

3. 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配合省“广东省法治文化云赏台”实时展播平台,将我区“民法典宣传月”亮点活动的成果,提交至“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移动端/pc端专题“广东省法治文化云赏台”上展示推广。

4.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积极带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推送朋友圈“民法典”公益广告+开屏广告等。

(八)在军人之中掀起学法助军活动热潮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驻榕城区军分区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升官兵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军贯彻落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军人民法典宣讲,提高一站式法律服务,化解部队和官兵急难愁盼问题、激发练兵备战热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策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煤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着力增强民法典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普法工作的运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要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和《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汇总表》,宣传月期间制作的优秀民法典动漫和微视频作品、活动微信推文及时报区普法办,将择优报送“广东普法”新媒体矩阵刊播宣传推广。

联系人:区普法办公室,杨爱娜、林思敏,电话:8611057。

邮箱:rcpf056@163.com

附件: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汇总表

揭阳市榕城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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