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揭阳市榕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单位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9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落实专人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重点公开了工作动态等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内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区政府信息网和区普法网,分别由局政治工作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管理,明确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区政府信息网、区普法网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党务信息、普法动态、部门文件、法制宣传等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2019年度,我局累计发布信息81条,其中在区政府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61条,在区普法网发布信息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二是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认识还不足。2020年,我局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等各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重点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例,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群众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