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扩大《民法典》的社会知晓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今天,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日,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团区委、区侨联等单位在市区东湖法治文化公园开展主题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5·28《民法典》颁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对《民法典》进行了宣传,工作人员、律师围绕群众关心的遗产继承归属、个人隐私保护,高空抛物、邻里纠纷、婚姻问题等方面解读《民法典》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各项规定,让大家真正认识到《民法典》贯穿每个人的生活始终,从大事到小事,无处不在的细致守护,进一步激发了市民的学习热情,活动共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多人次。
当天,仙桥司法所还联合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派出所等单位在槎桥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送法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守法意识,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对自身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据悉,《民法典》自去年颁布以来,榕城区司法局多措并举,通过开展《民法典》亮相城市地标,“典”亮榕城; 普法宣传进社区,“典”亮千家; 走街串巷普民法、“典”润万户;印发实施《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共享全城“普法大餐”等主题宣传形式传播民法知识,讲好民法故事,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接下来,区司法局将持续创新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宣传同步推进,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打造多层次、多渠道的《民法典》学习路径,把人民群众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情推至新的高度,真正让《民法典》融入百姓生活,更好的保障人民权益。
“司法蓝”普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重要里程碑式意义,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