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前期积极协调多方力量,7月25日,榕城区司法局将一名患精神障碍刑满释放“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住址)人员张某安全送至揭阳市明德精神病医院安置治疗,并由区民政局纳入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妥善安置了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及时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6月下旬,监狱方面按照相关规定,与榕城区司法局就人员衔接情况进行对接,该刑满释放人员患有精神障碍且为“三假”人员无住所无监护人,刑释后如果不妥善安置并加以继续治疗,将可能会对辖区群众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张某的特殊情况,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到法院调取卷宗进行核查,查实无法获取张某姓名、户籍和住址等信息,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原侦查机关所在地进行安置帮教。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为彻底消除社会隐患,及时报告会商,提请区委政法委协调,联合区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安置帮教措施,为接收刑满释放人员张某做好充分准备。下一步,该局安置帮教办将组织榕东司法所,按照帮教计划定期开展跟踪管理。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通过适当安置,帮助其回归社会,使他们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榕城区司法局采取“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制度、突出因人施教”三举措,积极探索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在全区10个司法所全部设立了安置帮教办公室,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和程序,同时加强对村(社区)帮教小组网络建设,每名帮教对象由3—5人组成的帮教小组进行帮教。二是完善规范安置帮教制度程序。针对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并制定衔接方案,对各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指导,做到制度完善,程序规范。三是坚持因人施教实施感化教育。把以人为本体现在帮教工作的各个方面,特别是通过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让刑满释放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