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揭阳市榕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单位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落实专人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重点公开了工作动态等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内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区政府信息网和区普法网,分别由局政治工作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管理,明确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区政府信息网、区普法网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党务信息、普法动态、部门文件、法制宣传等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2020年度,我局累计发布信息71条,其中在区政府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1条,在区普法网发布信息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较慢。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部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接下来,区司法局将加强业务工作的学习,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适应当前政法信息公开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加强《条例》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二是及时主动公开。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榕城区司法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