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3年9月25日在揭阳市榕城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榕城区审计局局长 林奕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区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开源节流,优化支出结构,维持财政平稳运行。
——积极组织预算收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区域划转带来的新增支出和债务压力等不利因素,我区积极克服困难,努力维持财政平稳运行。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盘活国有资源资产,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非税收入;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非必要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和新增支出。
——深化成本绩效理念。一是加强工程预结算审核,2022年共审核工程预结算201宗,送审工程造价31.79亿元,核减金额3.57亿元,核减率11.23%;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提高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自觉性,2022年全区政府采购金额达1.53亿元;三是强化绩效管理,组织对广东省揭阳活力古城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等8个有代表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申报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工作。
——全力保障民生支出。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财力保障民生领域支出,2022年民生支出27.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8%,落实各项底线民生资金1.84亿元;二是统筹财力保障“三保”及重点支出,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三是清理收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7亿元,统筹用于民生等急需支出项目;四是全力争取债券资金4.3亿元,有力支持各项重点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财政管理监督。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财务检查,通过开展农村财务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预决算公开检查和2022年财政会计监督检查等多项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责,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国有资产常态化巡查制度,印发《榕城区财政局国有资产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结合的方式,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监督,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部门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取得较好成效。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完成16个项目,查出存在问题共130项,截至2023年8月底,已落实整改110项,正在整改20项,整改完成率84.62%,整改问题金额59101.71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4897万元、总支出425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3152万元、总支出608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万元、总支出1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86009.80万元、总支出65963.8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能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质量,努力维持财政平稳运转。共发现问题11个:
1.少列财政收入285.47万元。至2023年3月底,尚有非税收入40.63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少列财政支出42225.23万元。为了实现全年收支平衡,区财政将本级部分支出调账转列为暂付性款项。
3.部分上级专项补助款未及时安排拨付使用,涉及金额40812.89万元。至2023年3月底尚有35836.86万元未拨付。
4.国库存款余额远低于存量资金规模。截至2022年底,榕城区存量资金规模为72170万元,但国库资金余额仅为7919万元,主要原因是榕城区地方财力薄弱,为保障各项民生政策配套的支出需要和确保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全区公职人员工资发放,临时调度资金用于保障“三保”基本支出。
5.部分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且核算不实。截至2023年2月末,区财政局在未达支出条件情况下,拨付一般债券项目资金至共管账户造成滞留闲置达4557.08万元,占总拨付数的91.14%,剔除滞留闲置资金后实际支出进度仅为8.86%;拨付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至共管账户造成滞留闲置达6719.91万元,占总拨付数的80.83%,剔除滞留闲置资金后实际支出进度为19.17%。
6.部分债券项目资金闲置。截至2023年2月末,揭阳空港经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养项目等3个一般债券项目支出进度分别仅为38.87%、8.44%、8.95%,工程推进缓慢,尚有5175.02万元资金闲置未形成支付;空港经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进度为19.17%,工程推进缓慢,尚有6719.91万元滞留闲置在共管户及征拆专户未形成支付。
7.未按期偿还债券利息。截至2023年3月末,2021至2022年一般债券累计结欠省财政厅利息1158.60万元未能及时付还;专项债券累计结欠省财政厅利息9684.31万元未能及时付还。
8.专项债券存在无法偿还利息风险,偿付风险隐患不断积聚。2021年和2022年榕城区可用来平衡专项债券利息支出后余额分别为-4962万元、-14523万元,且区本级2023年预计应付利息为15691万元,偿债压力逐年增大。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执行偏差较大。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本级财政补贴预算收入5413.52万元,而实际执行数为222.94万元,执行率仅为4.12%,偏差较大。
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未及时清结及申报。区医保中心在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零星报销周转金中垫付参保人待遇3.41万元,未及时进行清结并申报相应基金归垫,造成2022年医保基金账务收支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为-2.99万元。
11.应缴未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2022年榕城区优化机制体制后,财政供养人员应缴未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资金2709.4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基本能按预算计划执行。共发现问题9个:
1.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编制不准确,涉及金额84.86万元。
2.区农业农村局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0.97万元。
3.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分资产和服务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涉及金额2.12万元。
4.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664.07万元。
5.区农业农村局会计核算不规范,科目明细账总数与决算报表编制数不符、购买空调未进行会计核算。
6.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缴未缴财政资金,涉及金额36万元。
7.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8.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经费超支84.86万元,截至2022年末,累计经费超支256.71万元。
9.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分资产空置、损坏。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了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和相关项目单位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政府专项债券发挥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有力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改善了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了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共发现问题4个:
1.部分项目收益预测不准确。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片项目收益预测将不在建设范围内的道路两侧停车位收入、道路站前广告收入纳入收入测算范围;中心城区管网配套工程及榕江龙石东湖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水环境治理工程收益预测以项目运营开始第一年(2023年)的污水处理费按2.5元/吨计算,并参照GDP以年均4.43%比例逐年提高,测算的收费标准约为实际收费标准的2倍。
2.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且核算不实。截至2022年9月底,区财政局在未达支出条件情况下,拨付榕城区榕江新城(北片)社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项目等4个专项债券项目的资金至共管账户,造成债券资金滞留闲置达10142.54万元,占总拨付数的41.40%,剔除滞留闲置资金后,实际支出进度为58.60%,比《广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9月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的通报》(81期)规定的支出序时进度90%低31.40个百分点。
3.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闲置。榕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库一期建设专项债券项目截至2022年9月底仅支出33.61%,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中途变更建设地址,至2022年9月底尚未完成招标工作,导致后续债券资金闲置未能形成支付。截至2023年1月底该债券资金已完成支付。
4.部分项目资料不规范。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片项目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不规范,未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存在缺项漏项的现象。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审计调查了2020年至2022年6月榕城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清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助企纾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共发现问题5个:
1.未按要求出台实施细则,仅转发上级文件。
2.未按要求补足房屋租金减免额,涉及金额7.54万元。
3.多返还2家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涉及金额19.84万元。
4.部分协会商会超标准多收取会费,涉及金额11万元。
5.部分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3笔,金额1522.78万元,最长一笔资金拨付时间跨度310日。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了2019年至2021年榕城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区级教育费附加用于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中小学校舍建设情况等事项。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基本能够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通过维修、加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共发现问题4个:
1.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图纸施工。
2.部分工程项目变更未履行变更程序。
3.部分工程项目监理文件资料不规范。
4.部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了2021年度榕城区(含原空港区)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抽查区涉农办、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登岗镇人民政府、地都镇人民政府、梅云街道办事处、仙桥街道办事处及辖属部分村实施的涉农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能贯彻落实上级涉农政策,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涉农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促进全区乡村振兴工作发展。共发现问题8个:
1.项目可行性不强,存在烂尾风险。梅云街道新乡村电商仓库建设工程因未办理报建手续至2022年12月处于控停状态。
2.涉农资金未能及时形成实际支出并发挥效益。至2022年8月底,全区2021年度的涉农资金耗时近两年仍未能完全用完,其中超过一年以上未使用资金共8951.14万元。
3.部分中央涉农资金未按规定期限下达,涉及2笔,最长一笔资金下达时间跨度107日。
4.部分涉农资金违规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涉及金额6.44万元。
5.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竣工图工程量不实。(2)监理合同签订不规范。(3)工程无结算审核。(4)镇级验收进度缓慢。(5)以前年度问题未完成整改落实。
6.工程进度缓慢,未发挥相应成效。空港经济区省级水利示范县项目于至2022年12月约完成总量的83%,建设工程进度缓慢。仙桥街道永东、篮兜、槎桥社区生活垃圾压缩站主体建筑工程已于2021年11月通过竣工验收,但其他设备及设施未完善配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发挥相应效益。
7.我区“农民工匠”工程模式实施出现走样化。一是未对农民工匠资格进行认证,实施条件不成熟,存在质量风险。二是实施指引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三是存在廉政风险。
8.壮大集体经济资金投资手续不规范。地都镇蛟龙村民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5日与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正源石材厂签订《壮大集体经济合作协议书》,将壮大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投入正源石材厂,每年获取5万元投资收益。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正源石材厂已于2022年5月23日注销,原与该厂签订的协议内容由揭阳市新正源石材有限公司承诺承担,至2022年底尚未履行乙方变更手续。
五、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榕城区东环城路(含东风河)建设工程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榕城区东环城路(含东风河)建设工程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及变更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项目能完善榕城区对内对外路网,疏解城区的交通压力,对区域内的发展和建设意义重大。共发现问题7个:
1.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施工。
3.部分工程变更施工图纸未经图审。
4.项目建议书编制时间先于合同签订时间。
5.部分工程资料缺少工程量签证单。
6.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临时聘用人员。
7.东环城路(含东风河)排水工程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审计了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领导区委党校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地方法规,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共发现问题5个:
(一)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35.33万元;
(二)违规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涉及金额13.39万元;
(三)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涉及金额0.25万元;
(四)培训费报销结算管理不规范;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7份,移送金额21.95万元,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起。移送事项主要是:工程领域违纪违规事项2宗、线索1起;违规使用涉农资金1宗,移送金额6.44万元;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宗,移送金额2.12万元;财务管理方面2宗,移送金额13.39万元。
八、审计建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聚焦增收节支,提高财政统筹管理水平。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榕城区财政资金收支存在较大缺口,财政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对此,一是要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推动经济的发展来带动财政收入的增长,深入培育和拓宽财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二是要努力发掘资源资产潜在价值,依法依规盘活资源资产,加强统筹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三是要强化财政预算及编制和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三保”及刚性支出。
(二)强化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在地方政府债券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并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强化债券资金管理,及时发现、有效防范风险隐患。一是要坚持举债和偿债相匹配,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管理,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要坚持绩效管理和主体责任同落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管理,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三是要坚持开源节流和促进发展两手抓,按序时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
(三)加强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各承担建设任务的职能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建设的现场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和控制,科学论证变更事项,明确工程变更的职责权限、审批程序、造价管理,努力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变更,提高投资效益;二是要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指导,压实各方责任,特别是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使监理单位的责、权、利相统一,真正做到对项目的进度、投资、质量的严格控制,切实保障工程质量;三是要做好结算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区财政部门应根据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及项目实施单位的用款申请,及时、足额办理资金拨付,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
(四)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整改跟踪、检查、督促机制,依法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按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整改跟踪、检查、督促机制,增强审计监督效果,从根本上解决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和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已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产业强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