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三)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非遗项目20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申报范围
(一)推荐重点
1.前六批中无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2.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3.本次申报工作重点关注以上两个方面的项目。此外,部分前六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如确因项目具有广泛参与性并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二)以下情况不列入推荐
1.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4.文化行政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5.其他不直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活动的人员。
三、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工作重点关注以上三个方面的项目。此外,部分前六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如确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推荐名额1-2名,但要从严掌握。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本人申请及授权书、所在镇(街道)推荐意见等。
2.申报片:影像内容应真实。提交的申报片须是专为本次申报制作的视频文件,并拥有完整的版权。具体要求见附件2。
3.辅助材料: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辅助材料也可一并提供作为参考。代表性传承人需提交辅助材料。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榕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公示时,将公示推荐入选者的基本信息等,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五、申报程序
1、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各有关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可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向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提供推荐材料。
2、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收到申报材料后,通过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代表性传承人需提交申报表纸质件(一式七份,其中两份原件)。
2.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辅助材料(一式三份)
(二)电子版材料(统一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
1.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WORD格式);
2.本人申请及授权书扫描件(PDF格式);
3. 申报人免冠证件照、代表性图片(JPG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申报片(MP4格式)。
5.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辅助材料电子档。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需要求整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并于2023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以当地邮戳或邮箱收件时间为准),不再受理。推荐申报一经受理,材料不再退还。
材料报送联系人:林梓松
联系电话:8612832、13417683555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湖公园内榕城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电子邮箱:536447558@qq.com
邮编:522000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2.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揭阳市榕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7月17日
关于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