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提升,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鲜明特色,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对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的项目,以及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一)编制申报资料。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推荐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2)。
(二)遴选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遵循属地管理、逐级申报原则,各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附件3,于4月15日前报送区非遗中心。
(三)填报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于4月15日前向区非遗中心提交推荐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申报意见。各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同意申报的推荐意见。
2、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按申报书的具体要求填报。
3、推荐申报视频、图片、佐证材料、其它辅助资料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材料审核。我局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充修改。
(五)提交正式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将推荐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其中3份原件)用A4纸打印,统一装订,需附U盘1个(要求包含申报项目的全部材料电子档)于2024年4月30日前送至区非遗中心。
(六)现场陈述。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由申报项目的建议保护单位推荐合适人选赴现场进行陈述(另行通知)。
(七)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项目名单和推荐意见。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组织专家赴现场进行评估(另行通知),最后形成拟推荐名录。
(八)公示公布。榕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将拟推荐名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核定后上报榕城区人民政府,经同意后以榕城区人民政府名义公布。
三、工作要求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本批推荐申报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等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遴选项目,严格按程序推荐申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其中申报书中的项目保护计划部分将作为区级项目保护单位运行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有效、准确精炼,坚持厉行节约。
(四)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填报工作。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推荐申报期间,各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揭阳市榕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林梓松
联系电话:(办公)8612832,(手机)13417683555
电子邮箱:jyrcwhfyzx@126.com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湖公园内
邮编:522000
特此通知。
附件:1、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附件: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其它材料制作要求
附件:3、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揭阳市榕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2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