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揭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揭阳市榕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委库抽取专家评审组评审、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10项。
现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从2024年6月26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于2024年7月15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揭阳市榕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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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榕城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揭阳市榕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榕城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