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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落实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揭阳市榕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落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关于印发<榕城区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揭榕法治委〔2022〕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的通知》(揭榕法治办〔2022〕2号)和《关于印发<榕城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揭榕法治委〔2022〕3号)的工作部署,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职责。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防疫部署。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定期研究部署解决重大问题。特别是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抓严抓好抓实各项防控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榕城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出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建立“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机制,全心全意、全神贯注、全员发动、全面行动,积极落实各环节各项防控措施,织密织牢防控网,切实做好榕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2年我区共处置疫情8起输入性疫情,共发现阳性个案377人,判定密接3789人、次密1097人。

        2、持续不遗余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2022年全区3岁以上人群累计接种新冠疫苗251.60万剂次,98.54万人,接种覆盖率105.75%;全程接种94.65万人,全程接种覆盖率为101.57%。

        3、加强重点人群排查,全面落实规范管理。持续密切关注我国风险区调整情况,对重点地区来榕人员和公安推送的大数据第一时间落地排查,及时采样、及时送检、及时检测、及时出报告和及时共享信息,分级分类落实健康管理(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四个一”等防控措施),确保不漏一人。截至12月“新十条”优化政策出台前共落地排查大数据来榕人数48433人,均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异常情况。

        二、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1、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按照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多方筹集资金完成了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管的配置和16个村卫生站的规范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打造了坚实的网底。二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评价活动,同时落实7家基层单位进行优质服务基层行能力建设,其中按照基本标准进行能力建设5家,按照推荐标准进行能力2家,到12月底登岗镇卫生院、地都镇卫生院2家单位已通过市、区两级的基本标准评审,达到基层优质服务基本标准水平,其余5家正在根据标准升级改造中,争取在2023年通过标准评审。

        2、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建设。一是成立由榕城区人民医院、榕城区中心医院、榕城区妇幼保健院分别作为总医院的3个医共体,将全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7家公建村卫生站分别纳入3个医共体。推动全区7家医院与揭阳市人民医院签订《健康揭阳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书》;区中心医院与省中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区妇幼保健院与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开展业务合作。在1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广中医适宜技术,9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1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区20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积极促进社会办医,引进民营医院20家,鼓励具备资质的医师个人开设个体诊所,方便群众就医需求。二是在借鉴和平县医共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我区引进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以企业自主开发建设的远程诊疗技术平台为支撑,依托医共体总医院在诊疗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优势,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医共体内信息化跨院区共享互用,把医共体内各医疗服务单元(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服务人群)紧密联系起来,构建起“总院+分院”“全县域运作、上下贯通”的县域医疗卫生协同一体化服务模式。

        三、做好卫生监督工作。一是不断规范辖区各级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通报市局,配合指导街道依法予以查处,共出动执法车600多车次次,监督执法员2600余人次,共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600多家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00余份,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依法经营、医疗美容、医技人员管理等工作,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13人,责令停业整改27家,发现违法行为上报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处罚1家,移交街道办事处有关涉嫌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行医线索127份,拆除违法广告牌19张。 二是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年度双随机任务108家次,其中需抽检任务48家次;职业卫生年度双随机任务17家次。本年度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双随机工作我局共检查107家次,其中关闭一家,完成率100%,完成抽检任务48家次抽检完成率100%,职业卫生工检查17家次,完成率100%。



榕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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