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决议,实施对本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西马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如下机构:
1、党政办公室
负责秘书、资料、组织、人事、编制、老干部、劳动、社会保险、法制、宣传、统战、宗教、计划、统计、信访、保密、共青团、妇联、工会和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
2、经济建设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订经济工作发展规划,抓好内外贸工作,指导办事处企业经济活动;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农口、科技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政法、民政、残联、侨务、侨联、城市街道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治安、调解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计划生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
三、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相关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