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检查、推动辖区内的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九、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十、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