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揭阳市榕城区应急管理局编制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优化公开渠道和方式,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覆盖面。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02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6条,制发行政许可决定9件,制发行政处罚决定16件,其他政务公开栏目信息6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特点,严抓信息公开质量。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涉及应急管理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对接区政数局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安全保障机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以满足不同公众群体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实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3. 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利用新媒体等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互动性。
4. 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揭阳市榕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