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榕城区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内容涵盖榕城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部门文件34条,规范性文件0条,已清理规范性文件0件,现有规范性文件0件。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8条,办事指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行政执法信息10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2条,招标采购信息0条,重点领域信息24条,其他信息1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更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后公开”的原则认真把关。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20年,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还不够完善、待整理信息未能及时处理、信息发布太少,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结合本单位职能领域,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的落实,以信息公开促进履职尽责、强化规范、补足短板、优化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揭阳市榕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