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揭阳市榕城区应急管理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00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5条,制发行政许可决定14件,制发行政处罚决定15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特点,严抓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同时,强化舆论引导,研究制定《揭阳市榕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舆情应对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应急管理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报告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对接区政数局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安全保障机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了信息审核机制,建立了政务公开审查机制,政务公开内容首先报分管领导审查,分管领导审查后报主要领导审定,未经审定和审核的信息不发布。二是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中更新办公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畅通与群众的联系沟通渠道,方便直接群众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部分股室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提升,正确把握公开与不公开、政府信息与内部管理事项的界限,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采用多途径、多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揭阳市榕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