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揭阳市榕城区应急管理局编制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应急管理核心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应对、应急体系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发挥信息公开对提升治理效能、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聚焦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对、应急管理政策三大重点领域,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68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93条,发布行政许可决定8件,发布行政处罚决定17件,其他政务公开栏目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特点,严抓信息公开质量。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涉及应急管理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对接区政数局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安全保障机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合作,开展应急知识宣传科普、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等宣传。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在公开过程中存在延迟,未能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同时,在信息审核环节,虽然有严格的审查机制,但个别信息仍存在表述不够准确、内容不够完整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审核力度。
(二)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快速发布机制。优化信息审批流程,缩短信息从生成到公开的时间周期,确保重要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发布。对于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建立应急信息发布绿色通道,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二是强化信息审核责任。进一步明确信息审核责任,细化审核标准,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都经过严格审核。加强对信息撰写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信息撰写能力和准确性,从源头上保证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没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