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20年4月16日,区医疗保障局召开“榕城区医疗救助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全面部署推进我区医疗救助工作。
会上,区医保局局长对我区医疗救助工作进行全面详细部署,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城乡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消除后顾之忧的民生措施,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助力民生、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要完善部门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专业及职能优势。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部分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工作衔接的通知》(粤医保函〔2019〕562号),对各相关部门对于低收入救助对象的工作职责进行部署分工。三是要抓住关键,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各街道、社区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困难群众真实情况,指导、帮助困难群众做好申请工作;简化操作流程,尽量缩短办理时限,让困难群众及时、便捷享受医疗救助,确保医疗救助在维护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利上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城乡医疗救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完善部门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专业及职能优势;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医疗救助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随后进行业务培训,区医保局工作人员通过PPT及互动的方式,详细讲解困难群众因病就医申请事后医疗救助及业务经办流程、我区困难群众中途参保的申请办理流程,让参会人员迅速了解并掌握我区医疗救助业务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江旭明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区政府办公室、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残联、街道负责医疗救助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