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住院报销手续?
答:目前,我市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实时结算全覆盖,参保人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出院时,医疗费用可实现“一站式”实时结算。
二、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1.“一站式”实时结算。
参保人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搜索[异地就医]上传对应的备案资料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在备案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实现“一站式”实时结算。
2. 备案类型。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临时异地人员(备案所需材料详见粤医保小程序)
3.零星报销。
参保人到省内省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实现“一站式”实时结算的,其住院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参保人必须在出院之日起60天内,凭《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医疗收费票据(发票)、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留存联系电话)、本人银行账户等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