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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2024年以来,区医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党支部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充分利用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网站、学习强国APP等,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区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和医疗保障系统的思想。组织区医疗保障系统党员参观榕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坦诚进行个别谈话,较好地激励医保系统干部勇于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二是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断拓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区医保局领导班子5次到仙桥街道西岐村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发挥区直单位挂钩村居协调作用,对接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建设“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法治揭阳建设、法治榕城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扎实开展学法普法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内容,扎实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全体干部职工年度普法、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医保基金法律法规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治观念。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平台学习,2024年,我局共有22人参加“揭阳市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考学,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100%。

  (二)大力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全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执法人员全员培训,通过采取典型案例评析、观看廉政警示专题片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深化医疗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的实践应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和质量。今年来,针对医保执法人员、经办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等医保相关人员,区医保局、区卫健局联合举办了医保基金监管业务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宣传培训会议。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浸润民心。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抓手,以“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印发了《揭阳市榕城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强化对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宣传目标,确保做到宣传、培训全覆盖。通过举办培训班、信用承诺活动、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及标语、微信公众号推送及发动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与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以来共派发各类宣传海报396份,发布医保政策信息200多条次,通过LED显示屏、视屏等每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小视频和电子版宣传海报约18万次、收到各定点医药机构承诺书216份。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参与并进一步发动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及参保人参与承诺活动,活动参与人数达3700多人。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医保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促使各方主体自觉学习医保法规政策知识,提高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在全社会上营造了关注、支持和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公开曝光案例强化震慑效果。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5例,通过案例警示,全方位推进行业自律建设,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督促有关单位及个人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使用好、维护好老百姓“治病救命钱”,切实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树牢法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局工作。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压实“关键少数”法治担当,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头雁”效应。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保障依法决策。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提高局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项目、预决算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揭阳市榕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情况,以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医疗保障工作大局,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医保中心负责人组成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任务和目标。层层细化压实工作责任,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医疗保障工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依法依规促进医疗保障工作开展。同时,综合推进日常巡查、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等监管措施,协议管理和行政管理并驾齐驱,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以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促进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的相互配合、联合监管,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合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加强执法设备配置。全面梳理医保执法装备缺项,以急需、实用、便携为导向,购置了一批执法仪、数码相机等执法装备。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促进提高执法水平,为监督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进一步规范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二)强化医保协议管理。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坚持把医保协议管理作为基金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坚持准入原则,确保公开透明。联合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建评估组,有力确保了评估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优化准入程序,完善评估机制,确保评估出运营管理规范、药品质量较高、服务态度较好的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全区累计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共50家,其中定点零售药店48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评估合格50家,签订服务协议35家,15家正在联调测试中。

  (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开展常态化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医保常态化监管工作,有效遏制以“挂床住院”、“串换药品”等为手段的欺诈骗取医保资金的现象,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有效。区医保局、区医保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常态化医保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发生欺诈骗保的诊疗行为和购药行为,实施定点靶向治理,抽调骨干力量及大病保险承保单位中保财险公司派驻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医保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聚焦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统筹谋划,守正创新,巩固不敢骗的高压态势,织密不能骗的天罗地网,构建不想骗的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医保基金监管常态化监管责任,持续做好自查自纠、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线索检查等常态化监管工作,并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度,对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27宗(其中:作出罚款处罚26宗,不予行政处罚1宗),共处罚款536.17万元。

  (四)强化相关部门联动。依托区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2024年榕城区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通报了榕城区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传达贯彻2024年全国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部署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了部门的行业特点,优势互补,强化协调配合和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提升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合力。进一步推进信息互通互享,形成一案多查、联合惩戒综合效应及宣传合力,共同构建良好氛围。联合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卫健局制定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抽查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部门任务分工,整治重点内容和范围,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按照方案工作部署,各定点医疗机构已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共64家次,主动退回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56.84万元。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来,尽管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系统学习研究还需继续深入和完善。二是还需继续加强医保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两定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医保部门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榕城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干部群众真学真懂,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时代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坚定履行主体责任不懈怠。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加强能力建设。着重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医保系统普法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专业培训,将法律法规培训与提高办案质量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人才保障。

  (四)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集中宣传医保主要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让医院、药店“因了解而敬畏”,从源头严格审核把关,最大限度减少医保基金浪费和流失,着力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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