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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揭阳市榕城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医疗保障工作,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医保各项工作透明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0条。此外,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不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

  区医保局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开展,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栏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关切,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本年度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医保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局机构设置、局领导情况等政府基础信息管理进行维护,全面排查网站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坚持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揭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持续加强网站管理,完善网站建设,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网板块开展自查,调整、合并、新增相关子栏目,重点更新服务公开、管理公开、工作推进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2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医疗保障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均有显著提升,但对照国家、省、市在推进信息公开的力度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我局还存在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等还不是很熟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手段和途径还比较单一等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好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加强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的方式,提高公开的数量。

  (二)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聚焦医保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做好重要领域、专题专栏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确保重大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缺位,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及时优化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增强信息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实现答复,依法依规严谨规范进行答复。持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以考核指挥棒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系统内协调联动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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