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榕机编[2024]19号
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榕东街道内设机构的通知
榕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做好地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的意见》和《揭阳市榕城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经区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调整榕东街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更名为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保持不变。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更名为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增加“负责做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职责,其他职责保持不变。
三、公共服务办公室不再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增加“配合做好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关工作”职责,其他职责保持不变。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平安法治办公室,不再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保持不变。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再加挂城市管理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保持不变。
调整后,榕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队。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
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