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粤涉农办〔2020〕1文精神,现将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表)上报,并就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揭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和《揭阳市榕城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将“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进行分配。
二、本次分配的资金,请按有关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补助原则上在“213农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支出均按实际用途列支。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任务、绩效目标的有效完成。
附表:榕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农资金指导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
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6日
榕城区涉农资金指导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