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启动第二批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依据《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普查和接受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普查建筑进行论证,形成拟推荐历史建筑名单,并征求同级文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与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人的意见,充分吸收采纳意见后形成历史建筑推荐名单,现向社会公示。
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将意见于5月18日17:00前反馈至邮箱rcqzjjczg@126.com,或通过电话联系:8626990。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第二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
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