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榕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建设的重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厅字〔2021〕43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22〕8号)及《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的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办字〔2022〕24号),拓展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动做好新形势下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现结合榕城实际,制定重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价值引领、内容为先”“重在实践、知行合一”“群众主体、共建共享”“分类施策、突出特色”“改革创新、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为主题,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至2022年底,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的标准,全面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站)升级提档,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品牌,探索设立文明实践基金。新兴街道、东升街道、渔湖镇、砲台镇4个省级示范性文明实践所重点打造至少1条体现文明实践成果、独具地方特色、可参观学习的文明实践线路。
二、重点任务
(一)传播党的创新理论。着眼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引导人民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伟力、实践伟力,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建强理论宣讲队伍,推进各级党委宣讲队伍、社科专家宣讲团、青年讲师团、巾帼宣讲团、“五老”宣讲团等常态化进驻文明实践阵地开展理论宣讲;推动高校、党校等分层遴选干部、专家,联系各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基层宣传宣讲工作。创新宣传宣讲方式,把讲理论和讲政策、讲道德和讲故事、讲“国之大者”和讲“民之盼者”结合起来,通过百姓宣讲、经典诵读、主题展览、舞台展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通俗化宣讲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线上线下组织“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强国复兴有我”“青春百年路·永远跟党走”“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用主流思想舆论凝聚广大干部群众。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网信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各镇(街道)
(二)培养新人培育新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好升国旗仪式、入学礼、成人礼等礼仪教化作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揭阳市民文明公约》《揭阳市民文明行为守则》及村规民约等,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素养提质行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文明实践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诚信揭阳、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礼仪、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文明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经常性组织优秀电影播映、体育比赛、技能培训等,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引导文化名人、文化能人、文艺骨干等主动投身文明实践,广泛开展文艺展演、非遗传承、书画创作、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活动,进一步丰富精神文化供给。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玉德人物)、最美人物、新时代好少年、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等学习宣传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三)优化建强阵地平台。整合优化基层具有教育群众、服务群众职能作用的各类阵地,按照机构、人员、设施等权属不变的原则,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与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复兴少年宫”、农家书屋、科普教育基地等融合发展。依托公共服务设施、新华书店网点、交通枢纽、窗口单位、教育基地、农贸集市等公共场所,盘活街区、商区、景区、园区、厂区、校区、医院、沿江岸线、公园绿地等资源,延伸打造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有标识的文明实践基地(点、驿站),构建点多面广、功能完备、便民利民的“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建设“绿道碧道河道驿道”文明实践示范带。继续完善“榕城文明实践云”小程序,优化“点单-派单-接单-评单”精准服务群众流程,完善招募注册、团队搭建、项目发布、实践动态、心愿认领等功能,形成文明实践中心统筹制单、群众按需点单、平台精准派单、服务团队接单、多元综合评单的工作闭环。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榕城发布”平台等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信息联通、线上线下智能互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科协,各镇(街道)
(三)深化拓展志愿服务。加强各级志愿服务联合会和行业志愿服务协会建设,推动文化、文艺、教育、科技、民政、政法、卫生、环保、交通、退役军人等重点领域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心理疏导、疫情防控等专业领域的志愿服务体系,动员乡贤群体、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以项目资助、结对帮扶等方式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党建、综治网格、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网格资源,构建文明实践网格,及时摸排群众需求和思想动态,重点关注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低收入人口、失业人口等特殊群体,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帮困助残、扶贫济困、精神关怀、法律服务、权益保障等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利用“急难愁盼我来办”等平台,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探索设立文明实践集中活动日,打造“绿化美化净化序化”文明实践行动队,开展生态保护、环境清洁、低碳出行、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美丽圩镇建设。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打造“千场志愿服务进村(社区)”、“千场家庭教育进村(社区)”、精品项目“十个一百”下基层、“榕树下的微课堂”等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健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注册登记、信息记录、时长认定、嘉许激励等措施办法,构建“党员+社工+群众”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格局,推进区域间志愿服务联动工作,探索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共建共享模式。
责任单位: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文联、榕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区文明委加强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集聚优质资源,构建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指导开展工作,督促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工)委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研究文明实践工作。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实现联动抓落实、持续抓推进。
(二)完善机制。健全区级抓推进、镇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区委宣传部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制度,探索结对共建、培训交流、成果展示等机制。建立情况报送、调研指导、督促整改、实效评估相贯通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常态化做好评选表彰、宣传激励、关爱帮扶、项目资助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推进文明实践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探索设立文明实践基金,构建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坚持城乡一体推进,加大资金、资源和政策供给向农村地区倾斜力度,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到农村地区提供服务和项目。
(四)强化评估。加强工作评估,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达标建设。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成效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纳入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标准,确保文明实践工作常抓不懈、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