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cheng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eyang City

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为更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发展需求,重点突出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内容,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及时、规范、全面公开。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的有关规定,对所有信息公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的有关要求操作,严格实行领导审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新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仍须不断拓展;因职能受到限制,许多工作职能都是市直单位直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