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关键领域,推进主动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及时获取。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互动性。对于重大政务信息、公众关注的信息、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以及热点信息,我们将其纳入公开范围。优化公开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和程序规范,确保公众能够依法获取所需信息。制定详细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和办理规定进行公开回复,保证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满足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们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传输、归档等各环节的标准规范和制度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权威、完整、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们积极摸索,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持续优化提出建议,我们始终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的原则,注重公众关心的信息,强化关键领域的公开力度,并规范信息的公开方式和内容。在公共租赁住房、燃气安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城乡建设规划、房屋征收等关键领域,我们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我们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针对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进行专项研究,并迅速解决遇到的难题。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查工作,严格遵循审查程序,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在信息公开领域,严格遵循“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经过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信息公开分管领导以及主管领导的层层审核后对外公开。同时,我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4年度,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问题。首先,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其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再次,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接下来,我局将严格遵循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样化形式和渠道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努力将政务公开打造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为此,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我们将丰富公开内容。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我们将确保公开时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并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既定流程高效运行,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培训。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增强业务能力。
四是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