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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山街道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辖区内各单位、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二中队:

       根据《榕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开展摩电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为核心,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集中消除各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源头隐患,确保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升,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职责

(一)各社区、各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实门岗管理责任,对工作人员驾乘摩电不带头盔、超员等现象一律不允许进入。(长期开展)

(二)各社区牵头,市监所配合,负责对辖区内摩电销售和维修门店、外卖等即时配送行业、快递网店及其保有(系有注册登记,含未注销)摩电和驾驶人的底数,建立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行严格管理。(10月30日前完成摸查并制订台账,每月24日前上报台账)

(三)各社区牵头,派出所配合,排查辖区出租屋,摸查居住人员情况,持有摩电情况等,并向出租屋业主宣传不将房屋租给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摩电车辆的人员;发现租户无证驾驶摩电、驾驶无上牌摩电的,及时教育督促整改。(10月29日前完成)

(四)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二中队牵头,在北马路-天福路交界路口设置摩电交通违法行为“五选一”劝导教育点,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10月31日前完成设置)

(五)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各社区配合,积极开展“八进”宣传,全面开展“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不逆行”主题宣传。(至挂牌整治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配合,增强合力。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对各社区、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将开展检查督导,对于工作进度缓慢、推动不力、态度不端正的单位及个人将由纪工委进行严肃问责。

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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