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由榕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本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022年,我局按照《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继续认真、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经梳理,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含工作动态)5条,财政预决算1条,年度报告1条,业务工作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按照上级部署,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公开内容及保密审查制度,重新修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办事指南、党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积极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公开的形式、载体、内容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新举措、经验类的信息要进一步深入挖掘等。
(二)改进情况。1、进一步完善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区政府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2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